2025年113學年度「兒童繪本創作」競賽辦法 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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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(台北校區)嬰幼兒保育學系(科)
113學年度「兒童繪本創作」競賽辦法
壹、活動宗旨
依據系(科)培育發展與目標,鼓勵學生對兒童繪本創作能力之提升,並發掘優秀的兒童文學原創作品與人才,提供彼此觀摩與學習的機會,統整強化學生幼兒教保專業能力,特舉辦此活動。
貳、辦理單位:
主辦單位:康寧大學嬰幼兒保育學系(科)。
參、徵稿對象:
康寧大學嬰幼兒保育系(科)學生。
肆、作品相關規定:
1. 適讀年齡:符合2~12歲兒童適讀之圖文創作故事。
2. 繪本主題:自訂主題,內容需貼近兒童旨趣,文體不限(兒歌除外),結構須完整並且符合繪本成書之形式,每人限投稿作品一件,每件最多2位共同作者(得獎之獎金仍為一份)。
3. 字數規格:2000字以內,A5或A4尺寸,直式或橫式皆可,20~32頁 (不含封面、封底、書名頁或蝴蝶頁)。本競賽為匿名投稿,敦聘業界專家委員審評,作品不得出現作者姓名及可辨識之名稱或符號,違者自動喪失資格。
4. 投稿方式:
(1)需填妥報名表(附件一),填寫內容並親筆簽名。
(2)作品一律以紙本彩色輸出裝訂成書投稿。如寄送原稿者,需自行承擔作品寄件過程中之遺失或毀損風險,本單位不負保管責任。
(3)比賽結束後,作品恕不寄回。(114/06/27前可親自領回)
(4)投稿作品可親送或郵寄:114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137號。信封載明康寧大學嬰幼兒保育學系「113學年度兒童繪本創作」徵稿作品。
伍、評選標準及獎勵:
1. 評選標準:敘事流暢富含童趣50%、畫面構成與色彩50%。
2. 特優一名2000元,優選一名1500元,佳作一名1000元,以及入圍若干名,並頒發獎狀乙幀。上述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,該獎項得從缺或並列名次。
3. 前述得獎作品另頒贈指導老師證書乙幀。
陸、徵稿時間:即日起至114/05/29(四)17:00止。(需於截止前寄達或送達,郵寄者以
郵戳為憑)
柒、注意事項:
一、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,且未曾於任何媒體平台發表、出版或得獎之作品,包括學校刊物、報紙雜誌、書籍、多媒體等;作品不得有抄襲、翻譯或侵害著作權等情事;如經發現屬實,將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、獎金,且作者需負法律責任。
二、 作品一經採用,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得獎作品一經使用,出版品上會標註作者大名或筆名。
三、 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留刪改、印製、宣傳、重製、公開展示、播放及不限時間、地點、次數、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,均不另通知及致酬。
四、 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細節保有最終解釋權,若有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 投稿人一經投稿,即表示同意上述相關說明之內容。
六、 本競賽辦法經康寧大學嬰幼兒保育系系(科)務會議通過,修正時亦同。
~~詳細資料及報名表,請參閱附件檔案資料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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