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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(台北校區)嬰幼兒保育學系(科) 113學年度「兒童故事說演」競賽辦法 壹、 活動宗旨 依據系(科)培育發展與目標,增加學生上台說演故事經驗,提供彼此觀摩與學習的機會,並統整強化學生幼兒教保專業能力,特舉辦此活動。 貳、 活動目的 一、 培養學生表達與演出故事之能力。 二、 提升學生運用及創作幼兒文學作品之能力。 三、 統整學生音樂、美術及律動等所學以實作展現成果。 四、 激發團隊精神,陶治學生全人發展。 參、 辦理單位 康寧大學嬰幼兒保育系(科)。 肆、 競賽辦法 一、 故事說演定義:以說或演故事為主,含對話、旁白及戲劇演出等各種形式呈現。 二、 參賽對象:康寧大學嬰幼兒保育系(科)學生。 三、 故事說演規則: 1. 故事內容須符合2-12歲幼兒及兒童身心發展,題材不拘,題目自訂。 2. 採個人或團體報名,每組最多6人為上限。 3. 作品採錄影製作檔案交件,包含影片後製,如音樂、字幕、動畫及特效等,故事需完整,時間至少5分鐘,最多10分鐘為限。 4. 素材不限,可運用繪本、棒偶、杯偶、手指偶、皮影戲、紙芝居、襪子布偶或戲劇扮演等形式,包含材質、道具及服裝等,創作技法及媒材使用均不限,鼓勵發揮創意。 伍、 競賽時程 一、 報名截止時間:自公告日期起至114年05月29日(四)止。請將報名表(附件一)與作品電子檔(光碟或隨身碟)於期限前繳交至幼保系辦公室,梁可憲老師。 二、 競賽結果公告:暫定於114年06月20日(五)前於幼保系(科)網頁公告得獎名單。 陸、 評選標準 項目 評分比例 故事內容 內容適齡且敘事完整 25% 構圖情節及創意巧思 25% 說演技巧 口語表達與肢體動作 25% 說演台風與互動技巧 25% 柒、 獎勵 不分個人與團體,前三獎得獎者包括獎金與獎狀乙幀,由專家評選。 1. 特優一名2000元,優選一名1500元,佳作一名1000元,以及入圍若干名,並頒發獎狀乙幀。另設最佳說演獎及最佳原創劇本獎,各頒贈獎狀乙幀。上述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,該獎項得從缺或並列名次。 2. 前述得獎作品另頒贈指導老師證書乙幀。 捌、 注意事項 一、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,且未曾於任何媒體平台發表、出版或得獎之作品,包括學校刊物、報紙雜誌、書籍、多媒體等;作品不得有抄襲、翻譯或侵害著作權等情事;如經發現屬實,將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、獎金,且作者需負法律責任。 二、 作品一經採用,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得獎作品一經使用,出版品上會標註作者大名或筆名。 三、 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留刪改、印製、宣傳、重製、公開展示、播放及不限時間、地點、次數、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,均不另通知及致酬。 四、 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細節保有最終解釋權,若有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。 五、 投稿人一經投稿,即表示同意上述相關說明之內容。 六、 本競賽辦法經康寧大學嬰幼兒保育系系(科)務會議通過,修正時亦同。 ~~詳細資料及報名表,請參閱附件檔案資料~~ |